
CBAM 50 噸門檻後,2026 下半年出口商的罰則與資料檢查
2026.07.11

台電 2026 年小額綠電每度 5.8 至 6.3 元,是短期商品牌價,不宜直接視為民間長約 CPPA 行情。中小企業買不到綠電,核心在於用電量小、電號分散、合約年限短,難以形成售電業可承接的需求包。本文拆解小額綠電、RE30、售電業整合與平價綠電專案的適用條件,協助企業先判斷可行路徑。
台積電與 ARK Power 的聯合採購合約為 20 年,每年 1,000 GWh,台積電與供應鏈各認購 500 GWh
TSMC過去各年度小額綠電總簽約量皆不超過 1,000 萬度,相對 2025 年整體綠電市場轉供量約 58 億度
經濟部第二、三型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電能可銷售予再生能源售電業,再轉售企業用戶
能源署2026 年中小企業平價綠電專案購電期程 5 年,底價每度 4.3 元,於 T-REC 平台公開競標
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用電大戶門檻為契約容量 5,000 瓩以上,義務裝置容量為前一年度平均契約容量 10%
經濟部法規系統T-REC 原則上每 1,000 度核發 1 張,可用於再生能源使用、溫室氣體盤查與企業社會責任宣告
經濟部法規系統2026.07.11
台積電一紙再生能源合約,年限 20 年、每年 1,000 GWh,其中自己認購 500 GWh、供應鏈共同認購 500 GWh(TSMC)。同一時間,一家年用電幾百萬度、電號分散在兩三個廠區的中小企業,卻連一張正式報價都拿不到。這不是誰不努力,而是台灣綠電市場的定價與交易結構,本來就對小買方不友善。要弄清楚自己買得到、買不到什麼,得先看懂價格怎麼組成、路徑有哪幾條,以及每條路的隱藏門檻。
市場上流傳的綠電行情往往只講「每度幾元」,但這個數字幾乎不能直接比較。台電 2026 年小額綠電牌價,日間型每度 5.8 元、全日型 6 元、選月型 6.3 元,這是短期商品的牌價,1 年型完成申請後次月 1 日起轉供 1 年,期限到 2027 年 2 月 28 日,本質上比較像年度缺口工具,適合客戶稽核前補綠電與憑證,不適合拿來評估 10 年以上長約(台電)。
更關鍵的是報價包含哪些項目。台電小額綠電牌價已含營業稅、但不含電能轉供服務費;而 RE30 電力商品的公開說明就把差異攤開:2025 年綠電早鳥價每度 6.1 元、2026 年恢復 6.3 元,這是未含營業稅與電能轉供費的數字,加計 5% 營業稅及 2025 年轉供費每度 0.2791 元後,實際約落在每度 6.7 到 6.9 元(台電)。同樣掛「6.3 元」的兩份報價,含不含稅費與轉供費,最後每度差距可以到 0.5 元以上。採購詢價時,要求售電業把電能、憑證、轉供費、稅費與服務費逐項拆開,是最基本的自保動作。
中小企業買不到綠電,第一個結構性原因是信用與規模。像台積電那樣能簽 20 年、每年千 GWh 的買方,等於替發電業提供了長期、穩定的現金流,發電業和售電業拿這份合約去支撐案場融資與電力調度,風險可控(TSMC)。案場動輒數年才回本,融資方看的正是買方能不能穩定付款十幾二十年。
中小企業的需求剛好是反面:年用電量小、電號分散、能承諾的合約年限短,客戶要求可能也只到年度採購證明或產品碳足跡佐證。問題在於,售電業處理一張小合約,仍要完成客戶審查、台電轉供作業、憑證移轉與月度對帳,這些行政成本不會隨電量等比例縮小。一張百萬度的合約和一張千萬度的合約,後台工序差不多,攤到每度電上,小買方自然被推到報價偏高、甚至根本不被報價的位置。這是市場機制的結果,不是誰刻意刁難。
理解了結構,取得路徑就比較好選。第一條是自有屋頂或廠區自發自用。它不一定最便宜,因為企業得自己處理屋頂承載、租約年限、消防與維運責任,但它能降低「外部綠電買不到」的風險。反過來說,如果廠房租期短、屋頂產權分散,就不該把自發自用當主力方案。
第二條是找再生能源售電業做多電號需求整合。能源署 2023 年函示已開放第二、三型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,把電能賣給再生能源售電業,再由售電業轉售給企業用戶(能源署)。這條路提高了供給彈性,尤其適合電號分散的中小企業,但簽約前要問清楚:售電業能不能處理多電號匹配、轉供失敗怎麼補償、憑證歸屬給誰、沒用足的電量如何結算。
第三條是短期商品或政府平價專案。2026 年中小企業平價綠電專案,以彰濱產業園區標租光電案場釋出綠電,購電期程 5 年、底價每度 4.3 元,在 T-REC 平台公開競標(中小企業署)。每度 4.3 元的底價,明顯低於前面台電牌價,是小買方難得的進場機會,但它需要準備用電資料、客戶需求文件與競標策略,競標本身就有買不到的風險,不能當成穩定供給來看。第四條則是與同業共同採購,用集體電量把自己拼成一個對售電業有吸引力的買方。
不是所有人都認同政府親自賣綠電。一種質疑是:台電身兼公用售電業與綠電賣方,可能壓縮民間售電業的生存空間,讓本來就難做的小買方市場更混亂。這個顧慮在市場治理上有意義,畢竟裁判兼球員的角色張力真實存在。
不過從量體看,這個擔憂目前有其上限。經濟部說明,過去各年度小額綠電總簽約量皆不超過 1,000 萬度,相對 2025 年整體綠電市場轉供量約 58 億度,占比相當有限(經濟部)。換算下來連千分之二都不到。就現況而言,小額綠電比較像是替買不到長約的小企業補一條臨時通道,而非實質排擠民間售電業的主戰場。這個張力要持續盯,但還不到把民間空間吃掉的程度。
值得一起釐清的是 RE30 的定位。它也不是一般小企業的普遍解方。經濟部說明,RE30 適用於高壓以上、且已向民間購買綠電的現行轉供用戶,單一電號購買下限 100 萬度、其中含 30 萬度綠電(經濟部)。這比較適合已有綠電基礎、想補到特定比例的中型出口工廠,用來補位,而不是拿來取代一份完整的 CPPA 採購。
要看客戶怎麼要求。用電大戶的門檻是契約容量 5,000 瓩以上,義務裝置容量按前一年度平均契約容量的 10% 計算,可用設置再生能源、購買綠電與憑證或儲能來履行(經濟部法規系統)。多數中小企業達不到這個門檻,真正的壓力來源不是法規,而是供應鏈或品牌客戶的採購條件。
要看客戶規則。T-REC 原則上每 1,000 度核發 1 張,憑證可用於再生能源使用、溫室氣體盤查與企業社會責任宣告,但有些客戶會另外要求電力轉供證明(經濟部法規系統)。採購前先問清楚客戶要的是憑證、用電對應、還是年度再生能源比例,才不會買錯商品。
不能只看單價。長約報價較低,可能反映的是年限較長、案場風險不同,或憑證與轉供費另計。簽之前至少要確認售電業執照、案場來源、憑證歸屬、轉供費由誰負擔、解約條款,以及客戶是否接受這類憑證。
中小企業要提高買到綠電的機率,第一件該做的不是急著詢價,而是備齊 12 個月用電曲線、電號清單、客戶要求文件、能承諾的年限與年度最低採購量。T-REC 作業程序以憑證核發與移轉作為宣告基礎,企業如果沒先釐清用電與憑證需求,往往在拿到報價後才發現格式不符合客戶稽核(經濟部法規系統)。這份資料會直接決定你適合走小額綠電、平價綠電競標、RE30、售電業組合包,還是與同業共同採購。
如果最終走向長約,牽涉解約責任與國際客戶宣告,簽約前務必讓法務、財務與外部專業顧問一起看過條款。買綠電對中小企業從來不是單純比價,而是一場把自己的用電需求,翻譯成售電業願意接、客戶又認得的合約的工程作業。